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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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燕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消除树范村二级电站交通隐患问题的建议》(第229号)已由县政府转交我单位办理。接到建议后,我单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茅岗二级电站,1977年2月投产,围墙兼顾两项功能,一者为挡水墙,主要担负引水钢管意外发生泄水事故时防止水流进入厂房而设计的预防性工程设施;二是发挥一般性围墙的安全作用。鉴于该处视线不佳的问题,2016年县公路段在茅岗二级电站左侧公路段设置凸视镜和减速带,2017年茅岗二级电站在路边设置了警示牌,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更好的保障广大村民的出行安全,经专业技术人员分析论证,并经县水电实业公司研究,同意专业技术论证成果和相关人员建议,拆除茅岗二级电站前大门段围墙(不涉及浆砌块石挡水墙全段),新建围墙在确保变压器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合理后移,计划于2018年7月底开工,承诺2018年8月中旬完工。工程建设和投资均由县水电实业公司承担。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茅岗二级电站旁618乡道交通隐患问题的关心,希望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开化县水利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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